1、2014年9月1日车检新政试行私家车在6年内免于上线检验,车辆每两年仍需要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并按规定粘贴。
2、2014年9月1日前已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不享受免检政策,仍需要按原规定参加检验。逾期未参加年检,车辆所有人将会被交管部门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3、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后的车辆——免检两次。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免检一次。2010年9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车辆都享受免检。
4、免检车型为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有三种情况不享受免检:面包车、七座及七座以上车辆;发生过致人伤亡事故的车辆;购车后(自车辆出厂日起)超过四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