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车辆问题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程序及补考规定?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程序及补考规定?

答 :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每个科目考试一次,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本科目考试终止。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日期应当在二十日后预约,而且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5次,第5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