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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1-07 15:38:00 浏览次数:

  • 办理时限:如无网络故障、未缴费等情形,考试合格后,受理当日内完成。
  • 办理条件

    外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核发的具有单独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证。
  • 办理材料

    1、申请表(自行至车驾管办证服务大厅填写电子表格);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停留、居留证件,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原件一份。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4、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5、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两张。
办事资料及流程仅供参考,请以办事机构现场公布为准!如因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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