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时限: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 办理地址: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上正街107号办公大楼
- 咨询电话:0831-3334613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办理条件
户籍属南溪区管辖居民
办理材料
(一)申请人应在“中国电信办证直通车证件用数字相片采集检测服务中心”注册的社会照相馆拍摄数码相片,凭照相馆打印的数码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及1张贴表用照片(规格:33mm×48mm);填写《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
(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口簿,军人交验身份证件,非宜宾户口居民还需交验一年期以上的有效居住证),并提交复印件。
(三)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四)申请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人须亲自到场提交申请,未满16周岁或已满60周岁(含)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须提交委托书、交验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填写表格《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到全市安装有“出入境办证直通车”系统的照相馆照相,并领取相片和回执单。
3.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
4.受理、缴费:
(1) 审核不合格的由受理民警告知不予批准的原因,并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
(2) 受理合格的获得《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并完成缴费手续。
5.领取《往来港澳通行证》,凭《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和缴费回执在预约取证时间领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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