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时限: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每月1~25日办理业务,节假日休息。
- 办理地址:南溪区文化路东段150号(九龙宾馆旁)
- 咨询电话:0831-3332281
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62号令);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2014年6月23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修订《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宜宾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七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办理条件
1、购自住住房;
2、无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3、配偶在异地工作且户口在当地;
4、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办理提取手续,购房合同需经当地房管部门预售登记备案。二手房在房屋过户之日起1年内办理提取手续。
办理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缴首期房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查询的提供预售登记备案号,不能网上查询的提供该房屋当地房管局预售登记备案表原件复印件;二手房的提供过户时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单身证明原件复印件复印件;
5、配偶户口薄原件复印件,配偶单位证明;
6、职工存折/卡复印件或职工单位银行账号。
办理流程
提供齐全的办理材料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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