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宜宾县社会保险局
-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受理(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办理地址:宜宾县社会保险局政务大厅一楼
- 是否收费::不收费
- 咨询电话:宜宾县社会保险局(养老待遇股):0831-6611259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川劳社办【2006】17号;
3、《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办【2006】18号;
办理条件
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参保企业职工退休(职)审批表》1份或《个体参保人员退休审批表》1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4、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如未办理社保卡则需提供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5、《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册》;
6、职工个人人事档案;
7、失地农民需提供征地农转非证明原件;
8、增发养老金项目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如《独子子女父母光荣证》等。
办理流程
1、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在结清应缴养老保险费后,持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待遇计算窗口办理;
2、社保局核定待遇标准,纳入按月发放。
其他说明
投诉监督:
宜宾县社会保险局办公室:0831-6206690,
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31-620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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