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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1-08 13:49:41 浏览次数:

  • 办理机构:宜宾县社会保险局
  •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受理(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办理地址:宜宾县社会保险局政务大厅一楼
  • 是否收费::不收费
  • 咨询电话:宜宾县社会保险局(企业登记征缴股):0831-6611320
  •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3、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 4、关于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62号; 5、《社会保障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
  • 办理材料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雇工、灵活就业人员费用补缴申报材料:
    1、职工原始人事档案(主要包括招工手续、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或改制破产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表;
    3、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办理流程

    1、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到社保大厅申报; 2、窗口经办人员进行审核依据确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之理由;窗口经办人员受理后,按程序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补缴
  • 其他说明

    投诉监督:
    宜宾县社会保险局办公室:0831-6206690,
    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31-6205177
办事资料及流程仅供参考,请以办事机构现场公布为准!如因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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