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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1-11 13:41:53 浏览次数:

  •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
  • 办理地址:南溪区医保局医保大厅
  • 咨询电话:0831-3337337、3320022、3326511
  • 办理依据

    宜宾市南溪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
  • 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需转出宜宾市以外医院住院的
  • 办理材料

    《南溪区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医疗本(卡)、身份证
  • 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需转出宜宾市以外医院住院的,应经二级乙等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填写《南溪区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1份,
    经定点医疗机构盖章确认后,由医保局审签后方可转出(急救病人5日内完善审签手续)。转异地医疗机构原则上应为省内省级医疗机构。
办事资料及流程仅供参考,请以办事机构现场公布为准!如因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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