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此页

更新时间:2018-01-11 13:41:52 浏览次数:

  • 办理时限:每周星期一到星期五。
  • 办理地址:宜宾市南溪区社会保险局
  • 咨询电话:0831-3839507
  • 办理依据

    依据《社会保险法》制定。
  • 办理条件

    工伤职工在医疗终结出院后的1个月内。
  • 办理材料

    由参保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到社保局申报工伤医疗费用:
    1.《宜宾市职工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拨付表》; 2.《工伤认定书》;3.《宜宾市职工工伤住院申报审批表》;4.住院费结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住院病历;5.属于门诊治疗的需提供: 门诊票据,药品、治疗清单,复式处方,检查报告单。
  • 办理流程

    把材料提交到区人社局社会保险股审核,区人社局审核后转到去社保局待遇审核股核算待遇。
办事资料及流程仅供参考,请以办事机构现场公布为准!如因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申明:本页信息不保证完全正确,请以当地主管部门受理为准!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132 蜀ICP备15028471号

办事资料及流程仅供参考,请以办事机构现场公布为准!如因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