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时限:每周一到周五,正常上班。
- 办理地址:宜宾市南溪区社会保险局社保大厅待遇审核股。
- 咨询电话:0831-3839507
办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制定。
办理条件
职工在生育前,单位为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连续缴费12个月及以上方可报销。
办理材料
申请人持医疗费用有效票据原件,病历,出院记录,费用结算清单,银行卡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四证原件和复印件(报销计划生育手术的还需节育证明)等材料到待遇审核股申报。
办理流程
单位(个人)将以上材料提交给待遇审核股,由待遇审核股核算生育待遇提交给领导审批后,次月支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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