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时限:终止缴纳失业保险费之日起60日内
- 办理地址:南溪区就业服务管理局三楼人力资源市场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窗口
- 咨询电话:0831-5673863.0831-5673855
办理依据
《社会保险法》、《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
办理条件
(一)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前款第(二)项所称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
(二)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单位解聘、辞退、除名或开除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1、《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第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2份;
3、一寸彩色照片2张;
4、申领人本人的工商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移交失业人员档案
2、开具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办理通知书及告知书
3、失业职工凭办理通知书到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失业保险申领窗口办理
4、从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相关材料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5、审核失业保险金申领资料、核定享受时间、金额,并告知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
6、按月到指定银行领取
办事资料及流程仅供参考,请以办事机构现场公布为准!如因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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