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区工商分局
  • 是否收费
  • 咨询电话
    7198039
  • 办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会登记管理条例》
  • 办理条件
    拟在其住所以外设立从事经营活动机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 办理材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具备的其他材料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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