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区工商分局
  • 是否收费
  • 咨询电话
    7198039
  • 办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会登记管理条例》
  • 办理条件
    (1)因法律或者章程规定事由而终止;(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决定解散;(3)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农民合作社的注销。
  • 办理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注销企业具备的其他材料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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