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区工商分局
  • 是否收费
  • 咨询电话
    7198039
  •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 办理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 办理材料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具备的其他材料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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