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区工商分局
  • 是否收费
  • 咨询电话
    7198039
  • 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 办理条件
    (一)、有经营能力的18周岁以上公民;(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办理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申请书》;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登记具备的其他材料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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