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区工商分局
  • 是否收费
  • 咨询电话
    7198039
  • 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 办理条件
    个体工商户变更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应当在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 办理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登记具备的其他材料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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