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1-10 16:58:54 浏览次数: 次
办理依据
办理条件
入学当年9月1日前,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办理材料
1、家庭户口簿或居住地街道居住证明。
2、儿童一寸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根据招生范围所属学校发布招生信息、报名时间及方式,监护人带领儿童持家庭户口簿或居住地街道居住证明、儿童免冠一寸照片到招生范围所属学校报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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