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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1-10 17:00:31 浏览次数:

  • 办理机构: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
  • 办理地址: 翠屏区柳家街62号
  • 咨询电话: 0831-8206162 0831-8205295
  •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义务教育阶段) 运行使用办法(试行)》川教[2013]84号
  • 办理条件

    学生休学期满,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 办理材料

    1、复学申请《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一份。

    2、本人及监护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

    3、因病休学的,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疾病痊愈证明。

    4、因其他不可抗因素休学的,提供公安、民政、劳动等相关部门证明。

    5、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查验原件。

  • 办理流程

    1、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持《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和其他有效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2、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籍管理系统发起复学申请。

    3、经区教育局审核和市教育体育局确认盖章后,完成复学变更。

办事资料及流程仅供参考,请以办事机构现场公布为准!如因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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