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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1-11 13:40:35 浏览次数:

  • 办理时限: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 。
  • 办理地址:东大街51号畜牧水产局(滨江广场)
  • 咨询电话:南溪区畜牧水产局3839365
  •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条:渔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渔业船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书后,方可在渔业船舶上工作。
  • 办理条件

    以下申报材料按照现行相关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规定若有变化将及时更新;文件、证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用A4纸打印。
    (一)申请渔业普通船员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6周岁;
       2、符合渔业船员健康标准;
    3、经过基本安全培训。
    (二)申请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或下一级相应职务船员证书;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船舶长度不足12米或者主机总功率不足50千瓦渔业船舶的职务船员,年龄资格上限可由发证机关根据申请者身体健康状况适当放宽;
      3、符合任职岗位健康条件要求;
    4、完成相应的职务船员培训。
  • 办理材料

    1、《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申请表》(当事人可以在县(市、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下载或县(市、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农业窗口领取);
    2、符合渔业船员健康标准的医院体检材料;
    3、培训考试合格证明材料;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渔业职务船员还需持有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或下一级相应职务船员证书。
  •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县(市、区)政务中心农业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二)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 县(市、区)政务中心农业窗口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船员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 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
办事资料及流程仅供参考,请以办事机构现场公布为准!如因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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