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等方面的管理,国家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范围(俗称“三大目录”)。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三大目录的相关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给予支付。

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基本医疗保险出于管理需要,将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分为甲、乙两类。

甲类药品: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之后按规定比例报销。

乙类药品: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需要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剩下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不予报销的药品:如减肥药、解酒药、治疗不孕不育等药品。

二、诊疗项目目录:

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且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如病历工本费、美容项目、整容项目等。

三、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须的服务设施。

不予报销的医疗服务设施:如急救车车费、住院陪护费、洗理费和文娱活动费等不能报销。

分享整理 ,   医保   ,2022年03月18日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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