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区规建环保局
  • 是否收费
  • 咨询电话
  •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 办理条件
    按规定申报资料准确,申请材料齐全完整。
  • 办理材料
    1、载运申请书。2、申请单位船舶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证书(引航员证书)船员服务簿。3、保障船舶安全运输的具体方案(包括载运或拖带货物名称、数量、出港、到达目的地),船舶安全运输应急方案。4、航行船舶(船队)安全保障措施。5、签署同意意见的《现场检验预约申请表》。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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