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区发展服务局
  • 是否收费
  • 咨询电话
    7198037
  •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
  • 办理条件
    1、具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或者个体工商分户;2、采点符合采砂规划、年度采砂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要求的申请材料齐全。
  • 办理材料
    1.《采砂申请书》 2.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3.采砂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者有关文件; 4.年度采砂实施方案(按照河流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及专家现场踏勘报告和专家审查意见; 5.申请水上作业,还应当包括船名、船号、船主姓名、船机数量、采砂功率等内容,并提供船员证书、船舶证书的复印件; 6.采砂权出让了的,需要出让合同复应件. 7.审查合格的《现场检验预约申请表》
  • 其他说明
    发策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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