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区发展服务局 - 是否收费
无 - 咨询电话
7198037 -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 - 办理条件
1、具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或者个体工商分户;2、采点符合采砂规划、年度采砂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要求的申请材料齐全。 - 办理材料
1.《采砂申请书》 2.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3.采砂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者有关文件; 4.年度采砂实施方案(按照河流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及专家现场踏勘报告和专家审查意见; 5.申请水上作业,还应当包括船名、船号、船主姓名、船机数量、采砂功率等内容,并提供船员证书、船舶证书的复印件; 6.采砂权出让了的,需要出让合同复应件. 7.审查合格的《现场检验预约申请表》 - 其他说明
发策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