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区发展服务局
  • 是否收费
  • 咨询电话
    7198037
  • 办理依据
    《森林法》《四川省绿化条例》
  • 办理条件
    1、因自然死亡影响安全必须砍伐的古树名木;2、确需采伐、移栽天然原生珍贵林木、其他胸径10厘米以上活立木;3、集体与个人、县属国有林场需要申请采伐森林、林木;4、已进行伐区作业设计;5、有年度木材采伐生产指标。
  • 办理材料
    1、采伐(采集)申请表;2、林权证或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林权证明;3、伐区调查设计文件,上年度伐区验收合格证和上年度更新验收证明(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4、公示期无异议依据;5、受灾、枯死木的证明或图片资料、移栽方案(活立木);6、区县林业局初审意见(一式两份);7、经现场查勘合格的证明材料(需现场查勘的);8、已缴纳相关费金的票据(需缴费的);9、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其他说明
    发策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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