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区发展服务局
  • 是否收费
  • 咨询电话
    7198037
  • 办理依据
    《四川省绿化条例》《森林法实施条例》
  • 办理条件
    1、具备经营加工场所及所需设备;2、有与经营加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3、有相应的技术从业人员;4、厂址必须选定在林业站所在乡镇的城镇规划区内。
  • 办理材料
    1、申请书;2、经营(加工)申报表;3、验资报告或资信证明;4、经营(加工)场地和技术条件证明;5、从业人员情况材料(包括法人或负责人、个体户及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 其他说明
    发策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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