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区发展服务局 - 是否收费
无 - 咨询电话
7198037 -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 办理条件
1、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3、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 - 办理材料
1、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注册资本证明。3、种子检验人员、贮藏保管人员资格证明、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原件及其企业员工身份证明;4、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加工设备、仓储设施的清单及产权或使用证明;5、种子经营场所证明。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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