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区发展服务局
  • 是否收费
  • 咨询电话
    7198037
  • 办理依据
    《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
  • 办理条件
    1、当地农村灌溉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解决提水的问题;2、电灌站设施的建设和选址,必须符合农村机电提灌发展规划的要求;3、提灌站设施必须要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程的勘测设计报告;4、有充足的水源和提灌用电保障;5、要有有保障的资金来源。
  • 办理材料
    1、建设单位的申请文件和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2、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3、投资证明和迁建单位的产权证书;4、按四川省地方技术标准DB51/T990-2010《小型泵站设计规程》要求提供详细的设计报告和设计图册;5、检验合格的《现场检验预约申请表》;6、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鲜章或负责人签名;其中:迁建单位的产权证书除提供复印件外,应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 其他说明
    发策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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