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区国税局
  • 是否收费
  • 咨询电话
    5891596
  • 办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施机关:区县税务机关。
  • 办理条件
    税务机关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审批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限额。
  • 办理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3 份。
  • 其他说明
    13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