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地址
    南溪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
  • 咨询电话
    0831-3329672
  •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5号令2014)第二条。
  • 办理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2、有符合以下条件的驾驶人员:(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从事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当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
  • 办理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办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现有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复印件,已购置机动车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安装和使用实时动态行驶记录仪的,经营者应提供车辆安装实时动态行驶记录仪证明。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4、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提供工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扩大经营范围的除提供上述1-5项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1)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论证、评价和管理制度; 
    (3)设施、设备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维修制度; 
    (4)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5)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6)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7)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9)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10)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
    (1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2)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
    (1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4)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 
    (1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6)消防、运输、储存、防灾等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资料下载:登陆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站http://www.scybyg.com/
  •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审定、制证、发证并告知、立卷规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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