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地址
区政务中心交通窗口、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 咨询电话
3328856 -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四川省人大修改公布)、《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交通部第2号令)。 - 办理条件
1、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的;
2、申请人应当事先提交书面申请(《路政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3、现场检验预约审查符合砍伐条件的。 - 办理材料
(1)申请人需填写“路政管理许可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二份,内容包括:间伐、更新行道树的主要理由;地点(公路名称、桩号);树木的种类和数量;安全保障措施;时间;补种措施(依据《路政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2)申请人是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是个人的需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申请表用钢笔或签字笔规范填写。
(3)现场检验合格的《现场检验预约申请表》。 - 办理流程
1、受理
承办:区政务中心交通窗口。
岗位职责及权限:查验申报材料。对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及时受理,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向申请人制发不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补正资料后,再行受理。
时限:当场办理。
2、审查
承办: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行政审批中队。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办理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返回受理人员。
时限:当场办理。
3、制证及文书
承办:区政务中心交通窗口。
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制作、登记、核发《路政管理许可证》,并制作办结通知书。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登记后制作办结通知书,并注明理由。
时限:当场办理。
4、发证并告知
承办:区政务中心交通窗口。
岗位职责及权限:通知申请人,并将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时限:当场办理。
5、立卷归档:
承办:区政务中心交通窗口。
岗位职责及权限: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进行归档整理,每15天汇总一次交区路政大队行政审批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