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区经贸科技局
  • 是否收费
  • 咨询电话
    7198038
  • 办理依据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第二条;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91号令)第六条;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1号令)第六条; 4、《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五条。
  • 办理条件
    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1号令)第八至二十二条的条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8、企业选址布局、规划设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11、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 办理材料
    (一)首次申请办理和申请延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1、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申请延期的企业提交延期申请书);2、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4、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5、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6、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7、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8、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9、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10、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11、新建企业的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12、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13、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还应当提供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资料。(二)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的企业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1、变更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或者注册地址的:a、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b、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c、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应当提供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复制件;d、变更注册地址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变更隶属关系的:a、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b、隶属关系变更证明材料。3、变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验收合格项目的:a、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b、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及相关文件、资料。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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