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区经贸科技局
  • 是否收费
  • 咨询电话
    7198038
  • 办理依据
    《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川办发〔2005〕17号)第三条: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各级发展改革委和各级经委。其中:基本建设项目由发展改革委备案,技术改造项目由经委备案。
  • 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2、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3、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不属于核准管理范围的,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的技改项目;4、按照属地原则备案。
  • 办理材料
    1、四川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1式2份;2、项目业主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式2份。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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