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区经贸科技局
  • 是否收费
  • 咨询电话
    7198038
  •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04年主席令第23号发布)第十一条2、《拍卖管理办法》(2004年商务部令第24号发布)第十三条
  • 办理条件
    1、符合四川省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拍卖业发展规划;2、拍卖企业年度检查合格;3、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五百万元人民币且全部缴清,拍卖企业对每个分公司,需拨付不少于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或实物;4、分公司应有二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并有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6、拍卖企业成立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其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上年拍卖成交额达到二亿元人民币。
  • 办理材料
    1、拟设立分公司的申请报告;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副本复印件;3、最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4、拟任分公司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5、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拟聘任的拍卖师需从原拍卖企业变更到该分公司的,应经中拍协批准同意;拟聘任的从业人员需从原拍卖企业变更到该分公司的,应有原从业拍卖企业同意调出证明)。备注:申请人再报宜宾市商务局转报省商务厅批准。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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