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区经贸科技局
  • 是否收费
  • 咨询电话
    7198038
  •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04年主席令第23号发布)第十一条2、《拍卖管理办法》(2004年商务部令第24号发布)第十三条
  • 办理条件
    1、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3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拍卖师;并有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5、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 办理材料
    1、申请报告;2、工商预核名称通知书;3、公司章程;4、拍卖业务规则;5、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6、验资报告;7、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该拍卖师必须转注到新设立的拍卖企业);8、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名从业人员应有调出原单位的证明材料);9、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拟任法定代表人简历及联系电话。备注:申请人再报宜宾市商务局转报省商务厅批准。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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