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宜宾市合力公证处
- 办理地址:翠屏区南岸西区西沿线龙金庙路1号
- 是否收费::每件收费50-80元,部分涉外公证需附证明书的另加收30-50元。
- 咨询电话:办公电话:0831—8226767 值班电话:0831—8204000
办理依据
《公证法》
《公证程序规则》
办理条件
离婚时未办理离婚证,针对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办理离婚财产公证。
办理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
2、婚姻证明(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婚姻有效的文件)。
3、离婚协议书文本一式四份。(可由公证处代书)
4、财产所有权证件、有关权利证明及财产清单。
办理流程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材料初步审查。
3、告知受理并收取公证费。(不符合条件的不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4、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5、符合条件的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一式三份。出现法定应当终止公证的现象时应当终止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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