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

一、经认定为首套房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二、经认定为二套房的,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住房套数认定方式及标准:

住房套数认定方式以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及配偶,下同)的住房贷款记录为依据。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首套房认定标准: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和无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

二、第二套房认定标准: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

三、三套房及以上认定标准:

1.职工家庭已有两笔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2.职工家庭信用报告中有两笔及以上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记录。

3.职工家庭已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职工家庭信用报告中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记录。

以上3项满足其中1项即认定为三套房及以上,不予贷款。

目前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的贷款基准利率:

2022年10月1日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下调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二套房利率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2022年9月30日前已发放的存量贷款,首套房利率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二套房利率不变。

分享整理 ,   公积金   ,2022年03月14日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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