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伤保险待遇有争议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宜宾工作分享整理 ,   就业   ,2022年11月11日 ,   阅读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宜宾小鱼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分享:

扫一扫二维码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